网上科普有关“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包括对历史城区、历史片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历史环境要素等保护与管理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分级分类管理、合理利用、社会参与、文脉传承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统筹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并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和宗教、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应急管理、人防、城市管理等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本市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审议、协调和处理。
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议事制度等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出资、捐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鼓励通过成立公益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提供保护线索等形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鼓励开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第八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对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申报批准和保护名录第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可以申报历史文化风貌区:
(一)彰显传统风貌特征的建筑集中成片,或者传统街巷保存较为完整的;
(二)空间格局、景观形态、建筑样式等较完整地体现地方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第十一条 申报历史文化风貌区,由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申报条件但未申报的,名城保护委员会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区(市)县人民政府仍不申报的,名城保护委员会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其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议。第十二条 建成五十年以上,未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申报历史建筑:
(一)反映大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二)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历史人物相关;
(三)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四)代表性、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重要的名人故居;
(六)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建成未满五十年,但能突出反映历史风貌、地方特色、时代特征或者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以申报历史建筑。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永州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地名,古道桥,古河湖水系和古树名木等。
法律法规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传统地名等的保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保护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设立。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规划、保护和管理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有关工作。第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化(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工作。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活动或者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宣传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行为。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保护对象第八条 保护永州古城和道县、宁远等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古城重点保护以下古城格局和历史文化街区:
(一)古城格局:体现城址格局关键要素的古城墙、城门、码头、护城河等;构成古城街巷格局的内河街、大西门巷、小西门巷、太平路等二十七条道路;构成古城山水格局的香零山以下潇水及沿线,桃溪及小石城山,西山、东山等;
(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柳子街、解放南路、老埠头等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以及围墙、石阶、铺地、驳岸、树木等历史环境要素。第九条 保护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古河湖水系:
(一)芦洪市、柏家坪、沱江等历史文化名镇;
(二)涧岩头(干岩头)、龙溪、上甘棠、坦田、勾蓝瑶(兰溪)等历史文化名村;
(三)陈朝村、横塘村、虎溪村、谈文溪村等传统村落;
(四)浯溪、愚溪、濂溪等古河湖水系。第十条 保护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永州古城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内柳子庙、零陵文武双庙、朝阳岩石刻、淡岩石刻、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廻龙塔、李达故居、《永州八记》和“永州八景”相关遗迹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第十一条 保护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列为保护对象并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
(一)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或者某一行业发展史上有代表性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反映一定时期典型的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价值;
(三)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者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
(四)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关于“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绍馨冉]投稿,不代表世源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shiyua.com/cshi/202501-1313.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世源号的签约作者“绍馨冉”!
希望本篇文章《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世源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