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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和谐,有人这样比喻:年有春夏秋冬是和谐,月有阴晴圆缺是和谐,阳光烂是和谐,风雨雷电也是和谐……和谐不是清一色,不是铁板一块而是五彩斑斓、活力纷呈。
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发展进步的。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中的统一。“和而不同”,差异的和谐才有美。和谐不是要取消各种差异与矛盾, 不是追求“无差别境”,而是使各种差异形成一种合力,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认识差异、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因素,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
和谐社会重在建设,重在实干。如果一说和谐,便一团和气,一路“抹”,一味“哄”,就会累积隐患。如果以和谐装门面,回避矛盾和问题,必将适得其反。实现和谐,看似软功夫,实是硬功夫。不打击违法犯罪,就没有公平正义;不惩治腐败,就没有政清和;不抑制“八耻”,就难倡“八荣”……矛盾时时有,矛盾处处在,不能漠视,不可懒怠,不可推脱,越难越迎头而上,越棘手越敢碰硬,惟此才有出路,才达向和谐。
解决矛盾,不是非此即彼,而是要使矛盾方对立统一,差异相对均衡、相对中和。这就需要我们以和谐理念、和谐精神、和谐的方法看待、分析、解决矛盾,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有理、有节、有度,促进事物的健康发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名主持人,自2005年以来,劝说4名在逃嫌疑人弃暗投明,投案自首。她的“亲和力”,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种和谐精神。
我们对待矛盾和问题,可以做工作,但不能迁就;可以有耐心,但不能姑息。利益有冲突,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契约的方式去决,激化矛盾不可取。面对不平、不公、不正,可以诉求、争取,走极端大可不必。事情紧急则当断立断;矛盾需要缓冲,就要冷处理。一句话,怎么于和谐有利怎么处理。这不是叫人软、拖、慢,而是要言当其时,功当其是,正确地解决矛盾和问题。
“和谐社会”当活力四射,充满生机与活力。达到这个目标,不可能如顺水行舟般轻松惬意。和谐尽在解决问题中,实现和谐要有胆识,要有勇气。敢于正视矛盾,善于解矛盾,应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功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反映古代哲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
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
参考
大自然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生命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它们构成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由此构成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生态环境则是大自然的有机整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生态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进入六十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是粮食、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压力,直接冲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生态破坏主要体现于物种灭绝、植物破坏、土地退化等自然破坏。九十年代初,一名著名专家经过考证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欧洲是先破坏,再保护;美国是破坏了一半,保护了一半;中国是正在破坏之外。因此,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售点问题。在国内,由大兴园林绿化到创建园林城市,从运用生态规律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到生态城市、生态省的提出并付诸行动,其核心都是寻求达到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和。我市将生态城的概念定格为: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做到科学有序,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达到高度和谐。由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归根结底实际反映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要求。
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哲学基础
我国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提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可以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已全方位地渗透到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理论家积极探讨的课题。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也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本质在于它从实践角度出发,揭示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实践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与自然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密切联系。离开自然,人就失去了获了物质生活资料以及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劳动中,人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由于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存在,人实际上成了自然界的破坏者,如自然景观的破坏,生物资源的毁灭、环境的污染等。由此,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
生态环境是大自然的基本要素,又是构成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和发展枢纽。通过园林绿化和改善人民居环境,不断增强节能效益、生态效益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以我市为例,百二河的治理、园林城市创建活的实践证明,生态园林、生态环境已表现为一种生命、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正是出于寻求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当代人热情倡导一种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积极主动的生态建设来修复已遭破坏的地球环境的道德态度。为此,联合国颁布了《21世纪议程》,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21世纪议程》,把人与自然和谐和作为走向21世纪的哲学导向,寻求“高效和谐——持续发展”,创建绿色城市生态文明的优化模式作为跨世纪城市规划战略的永略目标去求索,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升腾。
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
人类发展史表明:“政治是人为的短期行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是短短的一瞬间,而人类生态的需要却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现实说明,发展中国正经受来自的贫穷和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贫穷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了贫军。我国的国情是:城市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水平和人增绿地水平都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国民经济还欠发达,现代城市园林起步晚,起点低,投入有限,总体的质量、数量和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迫切需要树立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发现。同时,生态园林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对外开放、持继续发展的需要。
“植树种草就强国路”正成为人们共识。为了使生态环境建设适应人与自然可持续发民要求,国内有专家明确提出: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民族特征,以整体观为思维方式,以山水景观作为城市构图要素的中国园林城市或“山水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运动发展的方向,“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构筑的模式”;是《中国21世纪议程》“是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外文化的有机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有机结合。
“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才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议,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练。建设生态城市,实质上是调控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其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
三、建设生态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和发展必然选择
城市是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是受人为活动强烈影响的生态实体。从生态城角度看:城市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为依托,物流流动为载体,科教文化为动力,社会体制为径络,由其“因子——要素——子系——系统——巨系”构成的人工生态综合体,也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提出基于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是将生态系统的概念引入到城市研究中,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十堰市属山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渊源流长。早在500年前即明永乐年间,朱棣在武当山大兴山林时就明确规定,不准动武当山一石一木。历时11年,武当山形成长140华里,总面积160万平方米的道观建筑群,而生态环境却未受到破坏;后来明朝廷又几次下旨,将武当山方圆括800公里的山林划归道观管理,使之形成一个生态保护区。清代志书载有十堰地区十大自然风景。清代以前城区建筑风格和区内绿化,给民众创造了风景如画的场所。解放前后,城市农村田园式绿化特色仍十分突出。从六十年代以后,随着“三线”建设、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又历经了毁坏、恢复、建设的历程。经过三十年艰苦奋斗,我市于1999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殊荣,由此也不断深化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即不应仅仅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上,而应该注重从生态系统的深层次上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
二十一世纪,人类将由追求功能齐全旧城市转向追求清新绿色的优美环境,这是人类的觉悟,也是自然法则使然。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党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来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将本市列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区”,并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无论从科学理论和具体实践上来看,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对发挥十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都有着举足轻重作用。
生态城市的前景应该是“山翠草绿、花香鸟语、空气清新、天蓝水碧、经济繁荣、文明守纪、关系融洽,天人合一”。</font>它的归根点就是人与自然高度和谐,这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遵循系统原则、生态原则、自然原则和经济原则。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导向。只有从这一哲学基点出发,才能围绕“以人为本”原则,促进良性的生态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形成,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只有用“高效和谐和一持续发展”优化模式框定其战略属性,才有构筑建设生态城市的可能。</p>
二是转变战略思想。要从传统的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应按照客观规律把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去。为适应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中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还必须科学地设置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并抓好落实。</p>
三是用优化规划蓝图作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客观管理和控制,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运用用生态规律看待城市发展问题,在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时,既要考虑经济规律,又要考虑生态规律。同时,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反映特色,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措施具体化,并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p>
四是认真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更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手段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这迫切需要制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p>
五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制体制,强化环境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经济靠市场,生态保护靠政府”的有益经验。必须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与监督结合,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保障。</p>
六是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应创建富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生态教育体系,以增强生态环境危机意识,普及环境生态知识,提高全民族生态文化基础。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社会风尚,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和相处的新观念,努力为建设生态城市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根本保证。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反映古代哲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如下: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具有独特的视角和方法。
首先,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古代哲人们强调“和为贵”、“和而不同”。这反映了他们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同时认识到个体的差异和多样性。这种思想在儒家学说中得到充分体现,儒家强调“仁爱”原则,提倡包容和尊重他人,以及在矛盾和冲突中寻求共同点。道家则主张“无为而治”,强调对个人和社会的尊重,通过自然的方式实现和谐。
其次,在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古代哲人们强调个人的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儒家学说中的“礼”字,强调了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个人应该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修养,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去。道家则主张“无为”,认为社会应顺应自然规律,减少人为干预,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最后,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古代哲人们强调“天人合一”。这种思想认为人类与自然是一体的,应该和谐相处。道家主张“道法自然”,认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界的规律,不去破坏它的和谐。儒家则提倡“畏天命”,对自然界怀有敬畏之心,从而与之和谐共处。
总的来说,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这些认识,反映了古代哲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强调和谐、尊重和责任感,这些价值观对于我们今天处理这些关系仍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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